东兴区六举措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强化工作力度。成立由区长官健任组长,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区内各校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平稳有序推进。
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一些特殊问题,统筹考虑各种特殊情况,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东兴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东兴区义务教育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配试行办法》,指导各学校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分配工作。
三、坚持政策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在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基础上,突出三方面政策导向:即确保兑现农村边远教师补贴项目,合理确定班主任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统一管理分配。
四、及时周密部署,严格督促落实。1月20日,领导小组召集区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要求在春节前全部兑现;1月23日,召集中小学校长、人事干部召开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学校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五、完善考核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各校结合实际,广泛征求学校教职工意见,制定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
六、加强政策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宣传提纲》、《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要点》、《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宣传参考提纲》等材料,指导各校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广大教师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各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完善维稳责任体系,落实责任,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