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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局人事科    点击数:2182    更新时间:200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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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市直学校、教育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090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凡是具备《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已取得某一类教师资格再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   时间安排

1、全市统一认定时间:41----7月10数据处理时间:7月11----7月20。其中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见附件。对应由各县教育局认定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

2、各县教育局下载参数文件和单机版软件初始化时间330前,下载地址: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栏目

        三、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法规性强,程序严密,要求严格,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2、认定教师资格资料的复印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逐一严格审查原件,并由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县教育局或市直学校单位盖章。

        3、网络数据的录入按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文件要求办理。数据录入完成后应导出所有数据让申请人复核,做到准确无误。

        4、教师资格测试费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函〔200899号和省教育厅川教函〔2008273号文件执行。

        附:200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高中段时间安排表

 

                                    00九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师资格   认定   通知

内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8


附件:

内江市200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高中段时间安排

 

序号

       

   

承办单位

1

申请人报名、

市直学校报材料

423

58

市、县

教育局

市直学校

2

组织申请人体检

513

515

市、县

教育局

3

上报申

请人材料

521

522

教育局

4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

和能力考察

530

531

市教育局

5

颁发证书

615

618

市教育局

6

申请人复核个人信息

620

625

市、县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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