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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江市中小学教师挂岗培训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教师[2010]235号)

〖作者:局师范科    点击数:124    更新时间:20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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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

为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设一支适应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将《内江市中小学教师挂岗培训方案(试行)》印发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促使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

附件:内江市中小学教师挂岗培训方案

 

 

                          00年七月二十七日

 

内江市中小学教师挂岗培训方案(试行)

 

为了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设一支适应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我省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内江市中小学教师挂岗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与目的

1、对象: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具有中、初级职务的年龄45周岁以下的教师。

2、目的:通过挂岗培训,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师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与水平。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方法

1、培训内容。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提高挂岗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

2、培训形式。参培教师到目的校(即上一级学校或市、县城区学校)在职挂岗培训。

3、培训方法。挂岗教师到目的校挂岗培训、学习。培训过程采取“学、研、用”为一体的培训方式进行。挂岗培训时间为一学期。培训结束后回原学校继续工作。具体操作步骤为:

113周跟岗实习。了解挂岗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备课、听课;批改学生作业、了解所教班级学生的情况。指导教师由接收学校指定,必须是省、市、县、校的骨干教师或中小学高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

246周观摩实习。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挂岗教师每周上26节观摩课,由接收学校组织教师对挂岗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辅导、点评。

3718周顶岗实习。接收学校按本校教师工作量安排挂岗教师任教,并对挂岗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常规检查。

419周及期末总结。挂岗教师对挂岗培训情况进行自我总结;接收学校对挂岗教师挂岗期间的德、能、勤、绩等进行考核;其考核情况作为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挂岗培训考核为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三、培训要求与管理

1、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挂岗培训工作,把教师挂岗培训作为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手段,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每校每学期至少派14名教师参加挂岗培训。对于部分编制少、人员紧的派出学校,可通过“县域内支教”等方式解决,派出学校人员紧缺问题。

2、每位教师35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在职挂岗培训。

3、接收学校在安排挂岗培训教师的教学工作时,应尽量不跨学科、年级教学,以确保培训质量。

4、挂岗教师工作结束后,接收学校应将考核材料及时转交挂岗教师所在学校存档。挂岗教师应将挂岗习得、感悟向原学校汇报。

5、挂岗培训教师相关费用回原报销。其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由原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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