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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内教党委[2010]66号)

〖作者:局党委办公室    点击数:177    更新时间:20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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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党委,市直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党组织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党组、省教育工委有关要求,现就在我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推动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我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激发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促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师生、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大局,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我市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全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局机关、各直属教育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开展这一活动的要求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推进“两个加快”的各项任务上来,统一到全市教育系统努力实现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成省基础教育质量高地、职业教育三年上新台阶、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四个目标上来,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要求,准确把握我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推进方式

(一)总体要求

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弘扬“团结拼搏、无私奉献,迎难而上、敢争一流”的内江教育精神,坚持从本地本校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中建功立业,要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创先争优:

1、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要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科学谋划制定我市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本学校本单位科学发展思路、举措;要进一步组织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内江教育和所在学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上来,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师生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内江”和争创内江教育在全省全国的品牌建功立业。

2、在促进教育和谐上创先争优。要积极组织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积极组织引导教育机关、直属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构建和谐内江、和谐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意识,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内江教育良好形象。

 3、在服务广大师生上创先争优。要积极引导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师生,紧紧依靠师生,认真倾听师生呼声,及时反映师生意愿,主动帮助解决师生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积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对口帮扶、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局机关、直属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基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排忧解难。

4、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创先争优。要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

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1、“先进基层党组织” 的标准是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积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工作机制好。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五是群众基础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和师生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师生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育科学和学科教学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育人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服务师生。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教育法规及本单位本学校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三)推进方式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2010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抓好动员部署、公开承诺、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组织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党性教育、开展对口帮扶活动等工作,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2011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创先争优成果展示和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等工作,以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推进:

1、公开承诺一是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并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二是要对照“五个好”“五带头”的标准,进一步提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三是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以上方案、标准、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领导点评一是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三是领导点评要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其间还应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点评。

3、双向述职。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基层党组织要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分别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4、群众评议。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双向述职,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5、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市、县(区)教育局党委和基层学校、单位党组织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评选表彰。

创先争优活动是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在借鉴运用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的同时,注意与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的区别,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特别是要紧密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八个一”活动,紧密结合全市“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紧密结合市委提出的“三大工程”(素质工程、活力工程、保障工程)和市直机关工委推出的“机关党建精品工程”、“党内温馨工程”、“素质提升工程”、“作风优化工程”,巩固好做法,探索新规律,赋予新内容,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文明素质和身心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推动内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三、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使活动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可以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也可以针对当前群众和师生最希望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问题设计活动载体。活动载体要相对保持稳定性连续性,不宜经常变换;内容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防止空泛化。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要围绕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校企合作,增强服务能力,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推动普通高中强化学校办学特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能,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保护学生安全健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高水平高质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围绕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执政能力,做好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各项工作,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领导,切实把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市教育局党委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党办。各县(区)教育局党委要负责本县(区)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市直属学校、教育单位、局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市教育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舆论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先进典型及进展成效,注意选树党员身边的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教育局党委将进一步完善《内江市教育局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开展对市直学校、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教育局党委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同志联系点制度,通过实地调研、审阅材料、参加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各地各学校各单位党组织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工作,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局机关、直属单位要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典型做法、活动经验及时上报我局党办。

 

 

 

                       中共内江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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