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招委、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我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及初中毕业会考(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市2010年中考工作,在市招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信息、统一录取”的原则,由“内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初中毕业会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考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领导管理。“中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李思明担任,副局长葛德惠、申福建、夏克建、市教育局党委委员龚琦、教育督导室主任曾华安任副组长,基教科、职成科、法规科、体卫科、招办、教科所、教仪站、局办公室、监审科、安保科、师范科等科(室)和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为成员。中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申福建兼任主任,曾华安、邓永东、何松、刘明清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中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本县(区)中考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安全保密工作
教育考试工作是国家意志和政府行为的体现,其安全保密工作不仅关系到考试能否顺利进行,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办考部门要认真落实川招办[2003]1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会同保密、公安、交通、信息产业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一)考试安全
1、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确保考生人身安全。同时,要加强考生的心理疏导,防止考生因考试失误发生意外。需集体乘车参考的考生所在学校,务必联系公交部门的安全车辆,安排专人组织并与考生一同乘车。
2、各考点、食宿点的房屋、构筑物、设备设施、食品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
3、各考点要建立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二)试(答)卷的安全保密
1、试(答)卷应按规定放入合格保密室。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对命题、试卷印刷的地点,试(答)卷的保管地址和运送的时间、线路都必须保密。各办考部门和负责命题制卷的机构要加强对各工作环节的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密纪律教育,逐一审查涉密人员资格。若发生失泄密等重大事件,必须采取果断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教育局。
(三)其他保密工作
考生的报名、志愿和成绩等信息虽未确定密级,但涉及个人隐私,所有经手单位和个人,未经“中考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三、中考报名工作
(一)报考对象
1、2010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2、应届初中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定。评定等级为C等及以上的学生,才能参加升学考试。报考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达B等及以上。(综合素质的评定办法按内教基[2005]59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4月19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报考。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社会考生须持学力和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信息采集及报送
1、信息采集:考生的报名信息由各报名点统一采集。采集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信息可从电子学籍中有选择的导出,并对照考生报名信息库格式,将漏缺的信息补齐。社会考生的信息由各县(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负责采集并汇总(市直学校考生和市直单位社会考生的报名信息由市中区教育局负责)。2011级考生只采集学校代码、报名号、姓名、性别四项内容。
2、报送时间地点:请各县(区)教育局于4月28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县(区),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办不再接收,后果自负。
3、采集要求:报考者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供报名信息;报名点在采集信息时须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4、各县(区)招办须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协助教育股工作,主要帮助解决信息采集和信息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四)报名号的编排
考生报名号由12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年级代码(今年10);第三、四位为市、州代码(内江59);第五、六位为县(区)代码(市直、中区01,东兴区02,资中县03,威远县04,隆昌县05);第七位为考试类别代码(统一填1);第八、九位为学校代码(除翔龙中学代码用06外,其余学校一律使用电子学籍系统中学校代码的后两位) ;第十至十二位为考生报名序号,以考生报名点为单位从001编起。
2011级生物、地理学科考生的报名号也是12位,除第一、二位代码为11外,其余十位号码按上述方法编制。此报名号将作为2011级初中毕业生中考的报名号,明年各报名点新增的考生只能在此报名号后续编,不参加中考的学生应保留其报名号,并作为缺考考生处理。
(五)《准考证》的发放
《准考证》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由各报名点统一填写,2011级生物、地理学科考生不填学籍号。
四、志愿填报工作
志愿填报必须尊重和维护考生的知情权、自愿权和选择权,要充分体现考生意愿,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干预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卡一经考生填定并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
(一)填报时间及地点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2010届中考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6月13日上午11:20-11:50)进行,填报地点设在考生所在考场。
2、中职和高职志愿填报,时间:6月28日以前;地点:各县(区)招办(市直考生在中区招办)。
3、各县(区)教育局于6月17日前将普高招生志愿信息库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由基教科转市招办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各县(区)招生办于6月30日前将中职招生志愿信息库上报到市招办。
(二)填报要求
1、志愿填报工作按学科考试要求,由最后一科考试的主监考教师负责组织(副监考装订好试卷后,立即返回协助),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2、凡需升学的考生必须亲自到场填报志愿并签字,经监考教师检查同意后退出考场。无故不到考场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由监考教师在其志愿卡上将“缺报标记”涂黑,并在指定位置填上准考证号并签名。
3、志愿填好后,由监考教师将考生志愿卡当场检查清点无误后送回考务室,经考务人员验收认可后装袋密封并签名。各考点将志愿卡单独打捆,一律按照试卷的交接方式送交指定地点。
4、为体现志愿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慎重。一经按照志愿录取的考生,录取结果不得随意改变。凡需变更录取结果的,将按择校生对待。
5、普高和中职可兼报;五年制专科可与市级及以下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兼报,但不得与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兼报。
6、考生志愿卡格式可参照 “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制定。志愿卡格式和普高招生学校代码,三县的由各县教育局确定,市直、两区的由市、区教育局共同确定。
7、市直、两区考生可以选报市直、两区范围内的普高招生学校,考生志愿信息由市教育局和两区教育局联合采集;三县考生只能填报本县的普高招生学校,考生志愿信息由各县教育局负责采集。
五、考试和评卷工作
(一)考点设置和考试号编排
1、考点设置。考点的设置应相对集中,原则上设在高完中学校和部份条件较好的初级中学;同时,要兼顾各考点不同学校考生的相互配搭。
2、考试号编排。考试号即座位号,也是试卷和机读答题卡上需要填涂的号,在考点设定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考试号共9位数,其属性是:第一、二位为年级代码(统一为10),第三、四位为县(区)代码(同于报名号中的县区代码),第五、六、七位为考场编号(各考区拉通编排),第八、九位为考生座位号(从01—30排序)。
2011级生物、地理学科考生的考试号,除第一、二位统一为“11”外,余下7位数的属性与10级考生一致。
3、请各县(区)于5月13日前将2010级中考和2011级生物、地理学科考试的考点设置方案、报考人数和所需试卷数(大袋30份,小袋5份)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初中毕业会考科目及要求
初中毕业会考是对初中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的重要手段,其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水平的主要依据。初2010届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和地理共计九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会考成绩以等级的形式呈现,80分及以上为优秀(A),70~79分为良好(B),60~69分为合格(C),59分以下为不合格(D)。对综合素质考核和各会考学科考试(含补考)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可颁发初中毕业证。
2010级生物、地理的会考成绩以初二会考成绩为准,其它学科的会考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初2011届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会考与今年的“中考”一并组织,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3日下午进行;对初2010届因故未能参加毕业会考的考生要进行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组织。
(三)招生考试科目及要求
1、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文化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9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分科制卷和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简称“理化生综合”),政治、历史和地理(简称“政史地综合”), 2011级生物和地理(简称“11级生地综合”)等统考学科都采用合分结合的方式制卷(客观题部分合卷,主观题部分分科制卷)和同堂合考的方式。
(2)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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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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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星期五 |
9:00—11:30
语 文 |
14:30—17:00
理化生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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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00
数 学 |
14:30—17:00
政史地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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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星期日 |
9:00—11:00
英 语 |
15.00—16:30
11级生地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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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50
考生填报志愿 |
(3)返卷时间:文考结束后,请各考区于6月14日上午将各科中考试卷送达指定地点。
2、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科负责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在5月20日前结束。考试项目分三部分:台阶试验、立定跳远和握力体重指数。考试办法、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按市教育局内教体[2010]102号文件规定执。
3、实验操作考试
实验操作考试今年考物理、化学两科,由市教仪站负责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市教育局内教仪[2010]64号文件规定执行。
4、考试分值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0年中考分值和2011年生物地理会考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教基[2009]427号)要求,201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成绩折合总分为760分。各学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分别按会考成绩(各科总分100分)的70%计入总分;化学、政治和历史分别按会考成绩(各科总分100分)的60%计入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加试成绩(单科总分60分)、体育考试成绩(总分30 分)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总分20 分)均按100%计入总分;生物、地理学科分别按升学考试成绩(单科总分50分)的70%计入总分。
2011级生物、地理分别按会考成绩(各科总分100分)的一定比例计入2011年中考升学成绩。
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为700分,各学科分值按会考成绩100%计入总分,分别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7个学科,各科总分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加试成绩,实考、体考、生物、地理等学科的考分不计入。
5、其他相关信息报送
各县(区)教育局务于6月10日前将体考、实考成绩,录取照顾加分,综合素质测试等级等相关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评卷工作
中考评卷由市招委统一领导,市教育局具体实施。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评卷工作,按要求选派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师参与评卷(选派评卷教师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通知成绩和查分
1、办考部门将考生成绩库和成绩通知单,统一发送到各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构,待第一批新生录取后,由录取机构将考生《成绩通知单》和第一批新生《录取通知书》通过各报名点逐级发放到考生本人。需电话查询考试成绩的考生,可拨打当地电信声讯电话:96789002+考试号或报名号。
2、凡需查分的考生,在收到成绩通知后,务于6月29日前到所在报名点提交查分申请。由市教育局于6月30日至7月1日统一组织查分,查分结果由办考部门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
3、中考成绩库(含查分结果)于7月3日前由基教科移交市招办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录取工作
(一)组织机构
录取工作在市招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招办负责组织高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全市普高和职高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和职成科分别负责组织,市招办协助。普高录取工作,三县的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两区的由市教育局和两区教育局成立的“联合招办”组织实施。
(二)高中招生计划
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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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
中职和初中升5年制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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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招生计划 |
县(区) |
招生计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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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直 |
5990 |
市直及以上学校 |
5000 |
含县(区)向市直以上学校输送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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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 |
市中区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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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区 |
东兴区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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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 |
5000 |
资中县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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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 |
3350 |
威远县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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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 |
2860 |
隆昌县 |
2900 |
|
全 市 |
17200 |
全 市 |
22000 |
(三)普高的录取
1、划定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市教育局根据考生人数、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统一划定普高招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的录取。
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根据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录取程序。 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指令性计划。录取时,要优先安排定向计划的录取,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各招生组织机构收到中考成绩的第二天。第二阶段录取择校生计划。录取时,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择校生招生政策。择校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择学校提出申请,由招收学校审核收费后,将择校生名单和收费票据在规定时间提交招生录取机构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第三阶段为补录。首先安排查分后需改变录取结果的考生。然后对在常规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且有合格生源的招生学校进行补录。
3、录取管理。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录取办法由各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的机构确定,但第一批新生的录取时间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必须按市招委和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进行。《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县(或市)普高招生机构的录取专用章;凡不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考生,不得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
4、新生注册。 为维护普高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便于高一新生的学籍管理,新生必须凭当年的中考《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和《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到录取学校报到,录取学校须认真审查报到新生的录取资格。
(四)中职和高职的录取
1、各县区普高录取工作应于7月2日前结束,7月3日将普高录取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报考职业高中的考生,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录取。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由市招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2、市属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不受区域限制。
3、五年制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划定,报省招考委审批,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五)录取照顾加分
1、普通高中录取照顾加分
台湾籍考生加10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加5 分:①初中阶段评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②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子女、归侨、华侨考生;③教育部门或与其它部门联合举办的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获三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者;个人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市教育局主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办的艺术比赛获一等奖者;④科技发明制作获市教育局颁发的一等或省教育厅颁发的二等以上奖励者,获国家专利者。⑤以上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007年9月1日—2010年6月11日。⑥照顾加分资格审查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表彰文件或参加比赛活动的材料)与证书一并查验。
凡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者,除台湾籍考生可累计加至15分外,其余考生均不累加。加分不折算计入录取总分。
请两区教育局于5月28日将符合加分条件学生的相关证件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照顾加分条件之①②④)和体卫科(照顾加分条件之③)审核,同时上报审核花名册(报名号、学籍号、姓名、照顾加分代码)及电子文档。三县的照顾加分条件由各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但不得更改照顾加分项目和分值。
2、中职和高职录取照顾加分
加分办法参照《四川省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享受中职录取照顾加分的考生,需将加分材料上报各县(区)招办(市直属学校考生的加分材料报市中区招生办),由县(区)招办汇总上报市招办审核。
七、招考纪律
(一)严肃考风考纪
国家教育统考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教育统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办考、从严治考的意识,严格执行招考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违纪舞弊通报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考务管理;要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的专题教育,使每位考生熟知考生守则、了解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高度重视信访纪检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主要领导和考点学校的校长,要对本区域、本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对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妥善处理。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招生统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建设;各考点设置学校要积极配合办考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考工作万无一失。
(二)规范招生秩序
根据教育部、省教厅对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化。
1、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工作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为招生改革和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维护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宣传渠道,整合宣传资源,今年市招生办统一编印《内江市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由各县教育局统一印制辖区内《201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市直、两区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201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的内容包括: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招生学校代码、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招生简章的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学校简介(办学思想、目标、规模、条件及效益)等内容。各县(区)和有关学校要安排专人将两本《指南》,于考前规定时间免费发送给每位考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收费。各招生学校在本市范围内不得再印发招生简章及其他宣传资料,也不得进入生源学校宣传;各初中生源学校也不得接待高中招生学校进校宣传。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规范招生录取。招生学校不得采取向考生承诺、许愿等不正当手段自行组织生源,禁止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有偿招生,严禁招生学校通过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组织未被自己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压考生录取通知书。
对违反考试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严肃查处。
八、报名考试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财政厅(川价函[2006]72号)文件规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60元(其中,40元用于报名及文化考试,12元用于试验操作考试,8元用于体育考试)。
由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是市、县(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费用由各县(区)按实际参考学生人数上缴,其中文化考试按每生20元上交市招生办,用于命题、制卷、评卷和各项评估工作;体育考试费按每生1元上交市教育局,用于全市体育考试的考务工作;实验操作考试费按每生每科1元,共2元上交市教仪站,其中每生每科按0.5元由市教仪站用于命题制卷、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其余部分集中上交省技装处。各县(区)教育局应于5月10日前将上述经费划拨到位,以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及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文考考试费上交户名:内江市财政局,开户行:工行市中兴支行,账号:2307482109026420497(请在用途栏内注明“文考费”),联系人:李小平 电话:2050575。体育考试费上交户名:内江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市中区支行,账号:100159472260010001(请在用途栏内注明“体考费”),联系人:蒙颖,电话:2171439。实验操作考试费上交户名:内江市财政局,开户行:工行中兴支行,账号:2307482109026420497(请在用途栏内注明“市教仪站实考费”), 联系人:张梅,电话:2102722。